關於中國長江黃河防水的問題
軒轅伊尹歪論
第一,沿長江黃河兩側應該有10到15個類似鄱陽米湖和洞庭湖的分水分流分洪繫統。以便洪災時能夠分流,旱災時能夠儲水。
第二,凡低窪地帶的建築,特別是抗洪規劃有可能被用作分洪區的所有民用或工業建築,應該設計抗洪功能。
這類建築一般為多層,底層架空,第一層不怕水泡,不怕水衝,不怕水淹,洪災時水平面以上的樓層才能夠正式用於居住,生活,和生產。
地面的道路繫統應該建成車船兩用系統,幹旱的時候可以行車,鬧水的時候可以行船。
我在加拿大見過這一類防水的建築。
這一類的建築一般就是集中於地勢低窪的防洪區。所謂防洪區是由政府規劃的,有可能被洪水淹沒的一些地區,如果非得要建設一些農村住宅,或者是其他設施的話,他的第一層部分都是被架空的,這樣洪水來了之後也不會造成什麽損失。
軒轅伊尹歪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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