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都可以吃,狗肉為何不可以吃
為了保護環境,瑞典科學家提出“吃人肉”的解決方案。
人類社會越發達,禁忌就越多,因此他的這一提議不免讓人大惊失色,無法接受。
然而歷史地看,自從生物誕生於地球,地球上的不同生命體乃至同种生命體之間便自然形成食物鏈關系:每一個生命體都以其他生命為食物,同時又成為別的生命體的食物。
例如,古代人類不但吃所有動物,包括狗肉,在飢荒或戰爭年代也自然而然吃人肉。中國史書《春秋左傳》和西洋古史《聖經》,都有“易子而食”的記載。根據很多史料,飢荒來臨,天下將亂之際,在食品集市,人肉与其它畜肉常常同時陳列,明碼標价。戰爭歲月,人皆從軍,無人生產,敗軍的尸體乃至俘虜經常是戰勝軍隊的“軍糧”。另一方面,人類也常常被別的動物當成食物吃掉:《水滸傳》李逵的老娘就被豹子一家吃掉。《庄子》裏也寫:人死之後,“在上為豺狼食,在下為螻蟻食”,不被吃是不可能的。吃和被吃,其實都是自然法則,沒有什麼喜和悲,善和惡。
然而人類的“文明”卻人為打斷或改變了自然形成或上帝預設的食物鏈,只是因為有些人出於宗教原因,意識形態原因,或純粹主觀好惡而擅自改變或打斷自然形成或上帝預設的食物鏈關系。例如,狗本來吃人類糞便,狗長大後人又吃狗,多麼自然和諧美好的食物鏈關系,不產生任何垃圾,不浪費一絲能量,物質自然地循環。
但是,“愛狗人士”橫插一杠,狗不再吃屎,人不再吃狗,於是人屎橫流,污染環境;野狗流浪,禍害社會,社會無故消耗額外資源,環境無故多出額外垃圾,自然生態系統被徹底破壞。
這些禁忌多麼荒謬啊,這些“愛狗人士”自己吃不吃狗肉不知道,但他們卻不遺余力攻擊抹黑別人吃狗肉,實在是既禍害人,也禍害狗。
不知“愛狗人士”有沒有設身處地為狗著想。狗若有知,被人類吃掉而結束自己的生命,其實正是幸福而圓滿的歸宿,也未可知。
西藏人是興“天葬”的:葬身於禿鷹的腹腸,就是藏傳佛教徒的最理想最幸福的歸宿,猶如升入天堂。
我們漢人講“入土為安”。啥叫“入土為安”?不就是庄子所謂“在下為螻蟻食”嗎?葬身螻蟻之腹,与葬身其他動物乃至人類之腹,除了心理感覺不同,實質上有啥區別呢?
現代人類從生到死,都在消耗,對生物圈能量循環沒用貢獻不說,反而破壞力巨大,加速了生物圈食物鏈的斷絕和崩潰。從這個意義上說,瑞典教授的提議未嘗不是好主義。
很多人簽署死後捐獻器官的協議,認為是人生命延續的快樂。我則以為,讓人用自己的器官,与讓人或別的生物吃自己的肉,區別不大吧?
現在的殯葬行已是暴利產業,普通人越來越死得昂貴,死得心痛。与其如此,不如葬身於別人或其他動物的腸胃,也許是死得經濟,死得幸福,与進入“天堂”無二呢?
(軒轅伊尹論“人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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