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8日 星期日

從“司法獨立”與“領事裁判權”看西洋人的虛偽無恥 軒轅伊尹歪論 加拿大抓捕中國人孟晚舟,中國政府要人,加拿大以“司法獨立”搪塞; 於是中國抄加拿大作業,抓了加拿大人康凱明,加拿大政府要人,卻不肯承認中國的“司法獨立”。 這就是西洋人的虛偽,無恥與毫無標準。 西洋人今天咬定“司法獨立”,可是在一百年前,他們也曾經在大清國咬定“領事裁判”。 那時候,西洋許多地痞流氓人渣白垃圾在大清國作奸犯科胡作非為,被大清國民提告,於是兼領司法權的縣太爺遣皂役將洋渣鎖來,一頓板子,招供畫押,拉出去就砍了。 這也是大清國的“司法獨立”,可是洋人不幹了,他們拿縣太爺無法,就帶兵去找皇帝,提出“領事裁判權”,認為中國之司法,凡牽涉洋人者,司法管轄權屬於該司法區域之外國領事。 按照“領事裁判權”之規則,今天孟晚舟案件之司法裁判權,理所應當屬於中國駐溫哥華總領事。 所以,到底是“司法獨立”還是“領事裁判”,其實都是偽命題,歸根結締還是拳頭說了算,一言以蔽之,其實都是拳頭裁判權。 另外,即使根據法制之一般原則,所謂司法獨立,應該只局限於純國內案件;一旦案情牽涉外國,“司法獨立”就是屁話。 就像你們家財務管理,怎麼分權,只適用於你們家內部事務。一旦涉及家庭外第三方,就有一個“表見代理”的概念。 打個比方,你去超市買菜,回家後你老婆不滿意,你老婆能提著菜去超市退貨,說你們家“主婦財務獨立”,老公無權買菜麽? 但是現在的情況,洋人抓中國人,借口“司法獨立”;中國抓洋人,又不承認中國“司法獨立”;甚至中國抓自己人,抓自己的犯罪分子,比如黎智英,與任何外國亳無狗屁關系,洋人也要幹涉中國的“司法獨立”,講什麼狗屁的“人權高於主權”。 西方人他媽的有底線嗎?他媽的知道什麼是“司法獨立”嗎?難道你國的司法是司法,別國的司法就不是司法了? 我看西洋人不但不懂狗屁邏輯不通的“司法獨立”,應該還在想著擴大“領事裁判權”吧? 你們不但想裁判中外之間的案件,甚至還想裁判中國內部自己的與你們完全無關的案件,是也不是? 這是哪門子的“司法獨立”?狗屁! 我看是中國抓的人身份不夠分量吧? 軒轅伊尹謬論

從“司法獨立”與“領事裁判權”看西洋人的虛偽無恥

軒轅伊尹歪論

加拿大抓捕中國人孟晚舟,中國政府要人,加拿大以“司法獨立”搪塞;

於是中國抄加拿大作業,抓了加拿大人康凱明,加拿大政府要人,卻不肯承認中國的“司法獨立”。

這就是西洋人的虛偽,無恥與毫無標準。

西洋人今天咬定“司法獨立”,可是在一百年前,他們也曾經在大清國咬定“領事裁判”。

那時候,西洋許多地痞流氓人渣白垃圾在大清國作奸犯科胡作非為,被大清國民提告,於是兼領司法權的縣太爺遣皂役將洋渣鎖來,一頓板子,招供畫押,拉出去就砍了。

這也是大清國的“司法獨立”,可是洋人不幹了,他們拿縣太爺無法,就帶兵去找皇帝,提出“領事裁判權”,認為中國之司法,凡牽涉洋人者,司法管轄權屬於該司法區域之外國領事。

按照“領事裁判權”之規則,今天孟晚舟案件之司法裁判權,理所應當屬於中國駐溫哥華總領事。

所以,到底是“司法獨立”還是“領事裁判”,其實都是偽命題,歸根結締還是拳頭說了算,一言以蔽之,其實都是拳頭裁判權。

另外,即使根據法制之一般原則,所謂司法獨立,應該只局限於純國內案件;一旦案情牽涉外國,“司法獨立”就是屁話。

就像你們家財務管理,怎麼分權,只適用於你們家內部事務。一旦涉及家庭外第三方,就有一個“表見代理”的概念。

打個比方,你去超市買菜,回家後你老婆不滿意,你老婆能提著菜去超市退貨,說你們家“主婦財務獨立”,老公無權買菜麽?

但是現在的情況,洋人抓中國人,借口“司法獨立”;中國抓洋人,又不承認中國“司法獨立”;甚至中國抓自己人,抓自己的犯罪分子,比如黎智英,與任何外國亳無狗屁關系,洋人也要幹涉中國的“司法獨立”,講什麼狗屁的“人權高於主權”。

西方人他媽的有底線嗎?他媽的知道什麼是“司法獨立”嗎?難道你國的司法是司法,別國的司法就不是司法了?

我看西洋人不但不懂狗屁邏輯不通的“司法獨立”,應該還在想著擴大“領事裁判權”吧?

你們不但想裁判中外之間的案件,甚至還想裁判中國內部自己的與你們完全無關的案件,是也不是?

這是哪門子的“司法獨立”?狗屁!

我看是中國抓的人身份不夠分量吧?

軒轅伊尹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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