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8日 星期日

洋人,華人,印度人的“規則”意識 与以上三种人都打了不少於10年的交道,僅憑經驗小結一下。 無可否認,洋人的“規則”意識當然是最強的,与他們打交道,似乎最容易,只需照公開的貼在牆上的“規矩”行事就可以了,無需太多心眼和花招。 但很多情況下,与他們打交道也是最痛苦的,有時也需要付出巨大的毫無意義的代价。 這是為什麼呢?恰恰因為他們過分拘泥於規則,把規則教條化,神聖化,极端化,絲毫不肯通融,沒有任何靈活性,完全忘了規則的目的是方便人而不是折騰人。 結果就是,洋人的規矩本來是為了維護公平,秩序,解決問題而設,但被教條化後,就造成了不公,混亂,產生了更多問題。例子很多,每個人都能舉出很多,此處不贅述。 我們中國人對僵化,教條,生搬硬套,沒有任何靈活性的“規矩”歷來持批評態度。《鄭人買履》《尾生抱柱》《刻舟求劍》就是對不顧實際的規距的批判。 我判斷,西方社會近幾十年的衰落,就与這种脫離現實的不靈活“規矩”有關。 我們中華民族也是講“規則”和“規矩”的。在古代,最權威的規矩就是“王法”,王法威嚴的最高境界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在現代,我們有《民法典》《刑法典》《訴訟程序法》及最高地位的《憲法》。 不但政府層面有法律,講規矩,就是混黑社會,我們也有黑社會的幫規。這就是我們常說的“盜亦有道”。 但是,我們中華民族又從來不把“王法”“幫規”极端化和教條化。我們守王法,尊幫規,是為了達成“王法”“幫規”所以設立之目的。一旦發現“王法”“幫規”不利於達成其目的,則一切“王法”“幫規”均可廢除,修改乃至廢黜。我們常說,“不破不立”“規矩是死的而人是活的”,就是因為我們清楚立法立規的目標。 “王法”和“幫規”是為精英階層設立,可能並不利於草根階級。草根混社會,“法律”和“幫規”都不好用,我們彼此之間在內心深處還有一套行為規範,江湖上所說的“義氣”“道義”“良心”就是對“王法”和“幫規”的修正和補充。 有人攻擊毛主席“和尚打傘,無法無天,沒有任何‘法律’和‘規則’”,其實,他們這是不懂毛主席。毛主席常說:既要有原則性,又要有靈活性,這就是“事實求是”。事實求是,原則性与靈活性相結合,反對本本主義,反對教條主義,反對官僚主義,這就是毛主席的“王法”和“規矩”,這就是毛澤東思想。 就憑著毛澤東“原則性与靈活性相結合”“普遍真理与實際情況相結合”“憲法与黨章相結合”“法律程序与江湖義氣相結合”的毛澤東思想,毛以“小米加步槍”最終打敗了中國土地上的一切洋人,以及挾洋人武裝的“飛機加坦克”的蔣介石,從而解放了全中國。這是毛澤東思想的勝利。 自中華人民共和國諦造以來,半個多世紀中國“超英赶美”的成功,又一次證明了“毛澤東思想”的偉大勝利。有人說這是“鄧小平理論”的功勞,但在老夫看來,所謂“真理標準”,所謂“白貓黑貓”,仍然是“實事求是”“理論与實踐相結合”的毛澤東思想。 新中國誕生沒兩年,只有武器,沒有思想,只有鋼鐵,沒有靈魂的以美國為首的“聯合國軍”就來挑戰毛澤東,結果大家都看到了。 十年之後,一個既沒武器,也沒思想,既沒鋼鐵,也沒靈魂的印度也自不量力,想在青藏高原与毛澤東一決高下,結果又是什麼?大家也都看到了。 老夫之与印度人,是移民加拿大後才開始的。 佛教產生於古“身毒”,鳩摩羅什來自古印度,唐朝的玄藏大師在古天竺國留學取經十三年,因此國人大都以為“佛”就是印度人的靈魂。 到了西方,見到了真正的印度人,才發現“佛法”与現代印度人完全沒有關系。 漢朝把印度譯為“身毒”,唐朝把耶穌譯為“移鼠”,我認為古代中國人的翻譯比現代翻譯更神準。 “移鼠”不是本篇討論主題,此處按下不題,單說“身毒”。 到了西方,凡与印度人打過交道,或者為印度人打過工的人都感覺,現代印度人普遍既無思想,也無靈魂,既不遵守法律,也無視江湖規矩,更不知“義氣”為何物。他們的腦袋裡,是只有利益,卻無任何底線,為了誘餌,不惜吞鉤。与他們打交道,感覺他們滿身滿腦都是“毒”。可能當年漢朝人也有此种感覺,所以把他們國家翻譯為“身毒”。 我曾代表所在公司送一些運輸車輛去印度人開的修理厰修理,但拿回來沒用幾次又壞了,反復如此。一般來說,送洋人修理厰,洋人修理時不允許你在旁觀看,怕你“偷竊”技術,因此總讓你去咖啡廳喝咖啡,不允許你東張西望,這是他們的“規矩”,一點不近“人情”。印度人的地方沒有專門的咖啡廳,因此他們不在乎你在旁邊。但看了他們的作業,卻讓我們這些“不大守規距”的中國人惊掉下巴:世界上原來還有比中國人更無規矩,更無底線的民族。請看他們是如何“修理”我們的設備的: 需要橡膠密封墊圈,手頭沒有,於是折張報紙墊進去;上鏍絲需要墊片,沒有合适的,削片木屑代替;有些部件之間需要潤滑油,為了省錢,他們往零部件上吐口痰或抹鼻涕潤滑。我要是沒有親眼看見,打死我我也不敢相信。現在美國波音公司的印度人越來越多,你就可以想像它的飛機為什麼會掉下來了。 印度人也有優點。同是打工者,印度工友通常是最友善和樂於助人的。我有時工作中遇到困難,他們會主動地“奮不顧身”跑來幫忙,而不顧自己安危。中國人通常也“樂於助人”,但以自己無損為限,而印度人比中國人更“樂於助人”,且助起人來同樣“無規矩”“無底線”。 洋人通常是不肯助人的,因為他們的“法律意識”太強。你求他,他會以“不合法律”或者“老板沒有為他買相應的保險”為由拒絕。比如你的車拋錨,需要另一臺車拖一下,洋人會叫你打拖車公司電話,而印度人即使找不到鐵鏈,解下褲帶來拴上你的車,也會幫你把車拖出來。我更喜歡与印度工友交朋友,因為連互相幫忙,學雷鋒做好事,印度人也是“不守規矩”“沒有底線”的,有時還可以“互相合作”,共同做一些根據法律根本做不成,但又必須做的程序上雖屬“違法亂紀”本質上而又合法正檔的事情。 雖然与印度工友交朋友通常很愉快,但為印度老闆打工,或以印度人為老板,卻通常是噩夢。為了省錢,為了利益,印度老闆連其雇員的打工工資都會動歪腦筯。他們不停招聘新員工,讓新員工為其“試工”,三個月“試工”期滿,炒掉,扣發並侵吞其“試工工資”,然後重新招聘新的“試工”者。這种不守法律,毫無信義,沒有底線的行為,過去只有一些中國人開的中餐館用過,但現在已經不大听聞了。但在印度老闆那裏,現在仍很普遍,所以加拿大的勞動局總是積案如山,非常繁忙。筆者在加拿大打工十年,老闆無數,拖欠工資最後必須借政府之手走法庭之路討要工資的,只有印度人。 如今,中國在追赶,接近並超越西方洋人的同時,很擔心自己被印度追赶並超越。依老夫對洋大人和印度人的觀察和體驗,中國人超越西方,猶如探囊取物,杏簾在望,但再給印度一百年,恐怕他們也不會如願。原因就在各自對“法律”和“規矩”的態度。 洋人拘泥於法律,程序和“規矩”,但完全無視現實和實際情況,因此整個西方世界只有法律,沒有道義,只講程序,不講正義,只知“普世价值”,不知社會現實,只懂規矩,不懂江湖,雖然人人守規守法,但是個個离德离心,縱有“民主”“自由”,無奈不能凝聚人心。 由於整個西方社會沒有精神凝結劑,萬人萬心,而不能萬眾一心,因此西方企業和資本家無法在西方組建上萬人乃至幾十萬人的工厰(企業工人上萬,工潮,革命,黃背心運動就不可避免必然發生),因此一切勞動密集型產業只能轉移海外。 過去,他們把企業轉移中國,中國成功了,要超越他們了,他們發現是“養虎為患”,於是尋思要將這些勞動密集型工厰轉移印度。那麼,印度會成功嗎? 在我的印象中,近來世界上有兩個國家突然之間廢止自己的貨幣和錢鈔,一個是“專制”的朝鮮,不去說了,另一個就是“民主”的印度。移民這十多年,眼見很多中國人把中國掙的錢搬來加拿大,但与此同時,很多印度人則把加拿大掙的錢搬回印度。印度人民嫌政府“腐敗”透頂,不願納稅,印度政腐則深惡人民“偷稅”,意欲打擊,於是墨翟總理一聲令下,盧比作廢,很多印度人血本無歸。如今,印度人不再相信紙幣了,他們儲存黃金,所以你看見的印度人,滿身都是金飾。 在平常的交往中,印度老闆幾乎眾口一詞,總是抱怨印度政府的“腐敗”全球第一,然而在印度工友的口中,印度老闆也不是什麼好鳥,是“全世界最惡毒的老闆”,還勸我們中國人工友不要給印度老闆打工。 當年大英帝國三千人,統治印度數億眾,改變了他們的語言与信仰,但卻無法為他們建立法制与道德,結果是以“非暴力不合作”終結殖民關系,標治著大英帝國治理印度的失敗。但在華人為主的地方,比如新加坡和香港,大英洋大人的“治理”就很成功。 試思,一個人民無靈魂,精英無道義,政府無法律,整個社會無底線的民族与國家,中國有必要畏懼他們的追赶与超越嗎? 在洋人脫離實際的繁律苛條与印度人毫無底線之間,我們中華民族取“中庸之道”,介乎兩者之間。為了共同目標,我們制定並尊守“規則”,但同樣為了這個目標,我們又“從實際出發”,可以通融權宜並繞開那些脫離實際的“規則”,並不像洋大人那樣拘泥於教條,迷信於“普世价值”,像尾生那樣抱柱等死,像鄭人那樣赤腳回家。 要說“規矩”,我們中畢民族歷來是把“目標”放第一位,“規矩”放第二位,“規矩”為“目標”服務,而不是反過來,“目標”為“規矩”讓位。 為了實現最終的目標,我們的“規矩”也呈現多層次性。 在國家層面,有憲法,有法律;在企業,有章程,在社區,有鄉規民約;跑江湖的,有江湖“義氣”,就算是打家劫舍殺人放火的黑幫盜匪,他們要組織隊伍,凝聚人心,爭奪地盤,鞏固勢力,有機會還要奪取江山,穩定天下,成就帝業,也必須制定並尊守他們的“幫規”,這就是庄子說的“盜亦有道”。什麼是“道”,庄子說:最先一個沖進去,最後一個撤出來,最末一個“分臟”。正是有了這個“道”字,盜跖才能組織,管理,指揮他手下兩三萬人的盜竊團夥,讓各諸侯國聞風喪膽。 盜竊團夥要更上一層樓,成為執政黨,除了“道”外,更需要“義”。什麼是“義”?吳起,李牧,趙奢,衛青,李廣帶兵,兵士不盡飲,自己不飲,兵士不盡食,自己不食,有了戰利品或皇帝賞賜,全部分給部下,自己不留一個子,這就是“義”。有了這個“義”,所以兵士部屬樂為效死。 說起“道義”和“規矩”,我們中國人就算干“違法亂紀”之勾當,也是要講“道義”和“規矩”的。比如行賄受賄,小額腐敗,中國過去也有,很多情況下,辦正當合法的事也必須“腐敗”開路,現實如此,無可奈何。但是,收人之“禮”,就要為人辦事,如果事沒辦成,則“禮”也要退回,以免惹禍上身,這就是腐敗的“規矩”,貪官的“道義”。但印度官員收人賄賂,卻不辦事,“黑吃”了人還倒打一耙,完全無底線,這就是為什麼印度人對政府“腐敗”的控訴比中國人更強烈。 正是有了這麼多層次的“憲法”“法律”“章程”“規章”“鄉規民約”“江湖義氣”“黑幫道義”,所以我們中華民族既能把十五億人口的國家治理得井井有條,也能把幾十萬人的企業辦得蒸蒸日上,既能調動億萬民眾的積极性,也能凝聚億萬民眾的向心力,既能組織數百萬人的兵團會戰,也能發動數千萬人的社會運動,既能讓山嶽低頭,也能讓江海讓路,所向無敵,無往不勝。這個能力,洋人和印度人有嗎? 就算在西方國家搞黑幫混黑社會,中國人通常也能混得風生水起,黑白通吃,甚至滲透政府,控制司法,間接統治人民。憑什麼?就是我們華人的黑幫既有“幫規”,也有“道義”:幫規所以組織隊伍,道義所以凝聚人心。 這些能力,只有“規矩”,沒有“道義”的洋大人和“規矩”“道義”全無的印度人恐怕再修幾輩子也悟不出來。這就是為什麼中國黑幫偃武修文,“和諧”發展,印度黑幫天天槍戰,互相火拼的原因。 這,或許是“中國威脅論”的深層原因。 所以老夫認為,當今世界之競爭,不以“器”勝,而以“道”勝;不以“理”勝,而以“義”勝。 那麼,在中國崛起的進程中,如何應對洋人“普世价值”的打壓和印度人無底線的拆臺搗亂呢?我總結出兩套應對方略: 應對洋人: 一曰“師夷長技以制夷”, 二曰“以彼之矛,攻彼之盾” 三曰“以其人之道,還諸其之身”; 應對印度人: 一曰“威之以勢” 二曰“誘之以利” 三曰“禦之以術” 四曰“用之以道” 五曰“臨之以刃” 六曰“惠之以恩”。 (軒轅伊尹雜論)

洋人,華人,印度人的“規則”意識

与以上三种人都打了不少於10年的交道,僅憑經驗小結一下。

無可否認,洋人的“規則”意識當然是最強的,与他們打交道,似乎最容易,只需照公開的貼在牆上的“規矩”行事就可以了,無需太多心眼和花招。

但很多情況下,与他們打交道也是最痛苦的,有時也需要付出巨大的毫無意義的代价。

這是為什麼呢?恰恰因為他們過分拘泥於規則,把規則教條化,神聖化,极端化,絲毫不肯通融,沒有任何靈活性,完全忘了規則的目的是方便人而不是折騰人。

結果就是,洋人的規矩本來是為了維護公平,秩序,解決問題而設,但被教條化後,就造成了不公,混亂,產生了更多問題。例子很多,每個人都能舉出很多,此處不贅述。

我們中國人對僵化,教條,生搬硬套,沒有任何靈活性的“規矩”歷來持批評態度。《鄭人買履》《尾生抱柱》《刻舟求劍》就是對不顧實際的規距的批判。

我判斷,西方社會近幾十年的衰落,就与這种脫離現實的不靈活“規矩”有關。

我們中華民族也是講“規則”和“規矩”的。在古代,最權威的規矩就是“王法”,王法威嚴的最高境界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在現代,我們有《民法典》《刑法典》《訴訟程序法》及最高地位的《憲法》。

不但政府層面有法律,講規矩,就是混黑社會,我們也有黑社會的幫規。這就是我們常說的“盜亦有道”。

但是,我們中華民族又從來不把“王法”“幫規”极端化和教條化。我們守王法,尊幫規,是為了達成“王法”“幫規”所以設立之目的。一旦發現“王法”“幫規”不利於達成其目的,則一切“王法”“幫規”均可廢除,修改乃至廢黜。我們常說,“不破不立”“規矩是死的而人是活的”,就是因為我們清楚立法立規的目標。

“王法”和“幫規”是為精英階層設立,可能並不利於草根階級。草根混社會,“法律”和“幫規”都不好用,我們彼此之間在內心深處還有一套行為規範,江湖上所說的“義氣”“道義”“良心”就是對“王法”和“幫規”的修正和補充。

有人攻擊毛主席“和尚打傘,無法無天,沒有任何‘法律’和‘規則’”,其實,他們這是不懂毛主席。毛主席常說:既要有原則性,又要有靈活性,這就是“事實求是”。事實求是,原則性与靈活性相結合,反對本本主義,反對教條主義,反對官僚主義,這就是毛主席的“王法”和“規矩”,這就是毛澤東思想。

就憑著毛澤東“原則性与靈活性相結合”“普遍真理与實際情況相結合”“憲法与黨章相結合”“法律程序与江湖義氣相結合”的毛澤東思想,毛以“小米加步槍”最終打敗了中國土地上的一切洋人,以及挾洋人武裝的“飛機加坦克”的蔣介石,從而解放了全中國。這是毛澤東思想的勝利。

自中華人民共和國諦造以來,半個多世紀中國“超英赶美”的成功,又一次證明了“毛澤東思想”的偉大勝利。有人說這是“鄧小平理論”的功勞,但在老夫看來,所謂“真理標準”,所謂“白貓黑貓”,仍然是“實事求是”“理論与實踐相結合”的毛澤東思想。

新中國誕生沒兩年,只有武器,沒有思想,只有鋼鐵,沒有靈魂的以美國為首的“聯合國軍”就來挑戰毛澤東,結果大家都看到了。

十年之後,一個既沒武器,也沒思想,既沒鋼鐵,也沒靈魂的印度也自不量力,想在青藏高原与毛澤東一決高下,結果又是什麼?大家也都看到了。

老夫之与印度人,是移民加拿大後才開始的。

佛教產生於古“身毒”,鳩摩羅什來自古印度,唐朝的玄藏大師在古天竺國留學取經十三年,因此國人大都以為“佛”就是印度人的靈魂。

到了西方,見到了真正的印度人,才發現“佛法”与現代印度人完全沒有關系。

漢朝把印度譯為“身毒”,唐朝把耶穌譯為“移鼠”,我認為古代中國人的翻譯比現代翻譯更神準。

“移鼠”不是本篇討論主題,此處按下不題,單說“身毒”。

到了西方,凡与印度人打過交道,或者為印度人打過工的人都感覺,現代印度人普遍既無思想,也無靈魂,既不遵守法律,也無視江湖規矩,更不知“義氣”為何物。他們的腦袋裡,是只有利益,卻無任何底線,為了誘餌,不惜吞鉤。与他們打交道,感覺他們滿身滿腦都是“毒”。可能當年漢朝人也有此种感覺,所以把他們國家翻譯為“身毒”。

我曾代表所在公司送一些運輸車輛去印度人開的修理厰修理,但拿回來沒用幾次又壞了,反復如此。一般來說,送洋人修理厰,洋人修理時不允許你在旁觀看,怕你“偷竊”技術,因此總讓你去咖啡廳喝咖啡,不允許你東張西望,這是他們的“規矩”,一點不近“人情”。印度人的地方沒有專門的咖啡廳,因此他們不在乎你在旁邊。但看了他們的作業,卻讓我們這些“不大守規距”的中國人惊掉下巴:世界上原來還有比中國人更無規矩,更無底線的民族。請看他們是如何“修理”我們的設備的:

需要橡膠密封墊圈,手頭沒有,於是折張報紙墊進去;上鏍絲需要墊片,沒有合适的,削片木屑代替;有些部件之間需要潤滑油,為了省錢,他們往零部件上吐口痰或抹鼻涕潤滑。我要是沒有親眼看見,打死我我也不敢相信。現在美國波音公司的印度人越來越多,你就可以想像它的飛機為什麼會掉下來了。

印度人也有優點。同是打工者,印度工友通常是最友善和樂於助人的。我有時工作中遇到困難,他們會主動地“奮不顧身”跑來幫忙,而不顧自己安危。中國人通常也“樂於助人”,但以自己無損為限,而印度人比中國人更“樂於助人”,且助起人來同樣“無規矩”“無底線”。

洋人通常是不肯助人的,因為他們的“法律意識”太強。你求他,他會以“不合法律”或者“老板沒有為他買相應的保險”為由拒絕。比如你的車拋錨,需要另一臺車拖一下,洋人會叫你打拖車公司電話,而印度人即使找不到鐵鏈,解下褲帶來拴上你的車,也會幫你把車拖出來。我更喜歡与印度工友交朋友,因為連互相幫忙,學雷鋒做好事,印度人也是“不守規矩”“沒有底線”的,有時還可以“互相合作”,共同做一些根據法律根本做不成,但又必須做的程序上雖屬“違法亂紀”本質上而又合法正檔的事情。

雖然与印度工友交朋友通常很愉快,但為印度老闆打工,或以印度人為老板,卻通常是噩夢。為了省錢,為了利益,印度老闆連其雇員的打工工資都會動歪腦筯。他們不停招聘新員工,讓新員工為其“試工”,三個月“試工”期滿,炒掉,扣發並侵吞其“試工工資”,然後重新招聘新的“試工”者。這种不守法律,毫無信義,沒有底線的行為,過去只有一些中國人開的中餐館用過,但現在已經不大听聞了。但在印度老闆那裏,現在仍很普遍,所以加拿大的勞動局總是積案如山,非常繁忙。筆者在加拿大打工十年,老闆無數,拖欠工資最後必須借政府之手走法庭之路討要工資的,只有印度人。

如今,中國在追赶,接近並超越西方洋人的同時,很擔心自己被印度追赶並超越。依老夫對洋大人和印度人的觀察和體驗,中國人超越西方,猶如探囊取物,杏簾在望,但再給印度一百年,恐怕他們也不會如願。原因就在各自對“法律”和“規矩”的態度。

洋人拘泥於法律,程序和“規矩”,但完全無視現實和實際情況,因此整個西方世界只有法律,沒有道義,只講程序,不講正義,只知“普世价值”,不知社會現實,只懂規矩,不懂江湖,雖然人人守規守法,但是個個离德离心,縱有“民主”“自由”,無奈不能凝聚人心。

由於整個西方社會沒有精神凝結劑,萬人萬心,而不能萬眾一心,因此西方企業和資本家無法在西方組建上萬人乃至幾十萬人的工厰(企業工人上萬,工潮,革命,黃背心運動就不可避免必然發生),因此一切勞動密集型產業只能轉移海外。

過去,他們把企業轉移中國,中國成功了,要超越他們了,他們發現是“養虎為患”,於是尋思要將這些勞動密集型工厰轉移印度。那麼,印度會成功嗎?

在我的印象中,近來世界上有兩個國家突然之間廢止自己的貨幣和錢鈔,一個是“專制”的朝鮮,不去說了,另一個就是“民主”的印度。移民這十多年,眼見很多中國人把中國掙的錢搬來加拿大,但与此同時,很多印度人則把加拿大掙的錢搬回印度。印度人民嫌政府“腐敗”透頂,不願納稅,印度政腐則深惡人民“偷稅”,意欲打擊,於是墨翟總理一聲令下,盧比作廢,很多印度人血本無歸。如今,印度人不再相信紙幣了,他們儲存黃金,所以你看見的印度人,滿身都是金飾。

在平常的交往中,印度老闆幾乎眾口一詞,總是抱怨印度政府的“腐敗”全球第一,然而在印度工友的口中,印度老闆也不是什麼好鳥,是“全世界最惡毒的老闆”,還勸我們中國人工友不要給印度老闆打工。

當年大英帝國三千人,統治印度數億眾,改變了他們的語言与信仰,但卻無法為他們建立法制与道德,結果是以“非暴力不合作”終結殖民關系,標治著大英帝國治理印度的失敗。但在華人為主的地方,比如新加坡和香港,大英洋大人的“治理”就很成功。

試思,一個人民無靈魂,精英無道義,政府無法律,整個社會無底線的民族与國家,中國有必要畏懼他們的追赶与超越嗎?

在洋人脫離實際的繁律苛條与印度人毫無底線之間,我們中華民族取“中庸之道”,介乎兩者之間。為了共同目標,我們制定並尊守“規則”,但同樣為了這個目標,我們又“從實際出發”,可以通融權宜並繞開那些脫離實際的“規則”,並不像洋大人那樣拘泥於教條,迷信於“普世价值”,像尾生那樣抱柱等死,像鄭人那樣赤腳回家。

要說“規矩”,我們中畢民族歷來是把“目標”放第一位,“規矩”放第二位,“規矩”為“目標”服務,而不是反過來,“目標”為“規矩”讓位。

為了實現最終的目標,我們的“規矩”也呈現多層次性。

在國家層面,有憲法,有法律;在企業,有章程,在社區,有鄉規民約;跑江湖的,有江湖“義氣”,就算是打家劫舍殺人放火的黑幫盜匪,他們要組織隊伍,凝聚人心,爭奪地盤,鞏固勢力,有機會還要奪取江山,穩定天下,成就帝業,也必須制定並尊守他們的“幫規”,這就是庄子說的“盜亦有道”。什麼是“道”,庄子說:最先一個沖進去,最後一個撤出來,最末一個“分臟”。正是有了這個“道”字,盜跖才能組織,管理,指揮他手下兩三萬人的盜竊團夥,讓各諸侯國聞風喪膽。

盜竊團夥要更上一層樓,成為執政黨,除了“道”外,更需要“義”。什麼是“義”?吳起,李牧,趙奢,衛青,李廣帶兵,兵士不盡飲,自己不飲,兵士不盡食,自己不食,有了戰利品或皇帝賞賜,全部分給部下,自己不留一個子,這就是“義”。有了這個“義”,所以兵士部屬樂為效死。

說起“道義”和“規矩”,我們中國人就算干“違法亂紀”之勾當,也是要講“道義”和“規矩”的。比如行賄受賄,小額腐敗,中國過去也有,很多情況下,辦正當合法的事也必須“腐敗”開路,現實如此,無可奈何。但是,收人之“禮”,就要為人辦事,如果事沒辦成,則“禮”也要退回,以免惹禍上身,這就是腐敗的“規矩”,貪官的“道義”。但印度官員收人賄賂,卻不辦事,“黑吃”了人還倒打一耙,完全無底線,這就是為什麼印度人對政府“腐敗”的控訴比中國人更強烈。

正是有了這麼多層次的“憲法”“法律”“章程”“規章”“鄉規民約”“江湖義氣”“黑幫道義”,所以我們中華民族既能把十五億人口的國家治理得井井有條,也能把幾十萬人的企業辦得蒸蒸日上,既能調動億萬民眾的積极性,也能凝聚億萬民眾的向心力,既能組織數百萬人的兵團會戰,也能發動數千萬人的社會運動,既能讓山嶽低頭,也能讓江海讓路,所向無敵,無往不勝。這個能力,洋人和印度人有嗎?

就算在西方國家搞黑幫混黑社會,中國人通常也能混得風生水起,黑白通吃,甚至滲透政府,控制司法,間接統治人民。憑什麼?就是我們華人的黑幫既有“幫規”,也有“道義”:幫規所以組織隊伍,道義所以凝聚人心。

這些能力,只有“規矩”,沒有“道義”的洋大人和“規矩”“道義”全無的印度人恐怕再修幾輩子也悟不出來。這就是為什麼中國黑幫偃武修文,“和諧”發展,印度黑幫天天槍戰,互相火拼的原因。

這,或許是“中國威脅論”的深層原因。

所以老夫認為,當今世界之競爭,不以“器”勝,而以“道”勝;不以“理”勝,而以“義”勝。

那麼,在中國崛起的進程中,如何應對洋人“普世价值”的打壓和印度人無底線的拆臺搗亂呢?我總結出兩套應對方略:

應對洋人:
一曰“師夷長技以制夷”,
二曰“以彼之矛,攻彼之盾”
三曰“以其人之道,還諸其之身”;

應對印度人:
一曰“威之以勢”
二曰“誘之以利”
三曰“禦之以術”
四曰“用之以道”
五曰“臨之以刃”
六曰“惠之以恩”。

(軒轅伊尹雜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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