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社會的終极形態是消滅婚姻制度(三)
愛情只存在於婚姻之前,只是人類婚姻家庭生活之一個短暫階段而已。婚姻一旦建立,愛情之使命便告完成,其後漫長的婚姻長路,則須仁義禮智忠信孝悌以規導之;不者,兩性之戰爭,家庭之沖突,在所難免矣。
同理,婚姻制度之存在也只是人類歷史的一個階段性現象,其所以存在,是緣於人類經濟生活之需要。
早期人類過原始生活,与自然界所有其他動物一樣,吃了上頓沒下頓,沒有任何剩余財富之存儲,自然沒有經濟生活,因此那時可能在哺育後代期間存在一种臨時性家庭,但並不存在法律或社會意義上的婚姻制度。
如果我們觀察動物界的家庭社會關系,便可見養育後代的任務一旦結束,家庭隨之解體,夫妻便不再有共生共存的互相依賴的關系了。
早期原始人類的家庭關係壯態,很可能就是這樣的:它与自然界其他動物沒什麼兩樣。
後來人類學會采集植物果實或种子並加以儲存,有了剩餘財產和原始經濟生活,於是相對固定的母系婚姻才開始出現。在這一階段,女性采集效率比男性高,經濟地位優越於男性,因此這一階段的婚姻以女性為主,男性沒有地位,後代“知母而不知父”。
中國史書中夏商周三代乃至秦之開國始祖,大底皆受孕於天地玄鳥,無父而生,西方之聖母瑪麗亞也是“聖靈”感孕,無父而生,就是這一階段“知母而不知父”的原始母系群婚制度的反映。
再後來人類進入漁獵社會,農耕社會,工業社會,男性的體力優勢和理性優勢顯現出來,成為社會及家庭之主導者,女性處於從屬地位,於是人類進入父系婚姻制度,這就是我們今天見到的婚姻家庭狀態。
但是這种婚姻狀態給人類帶來的痛苦是巨大的:本來就是兩個互不相干且互不低頭的人,卻要終生綁捆在一起生活,行使共同權力,履行共同義務,承擔共同責任,沖突幾是無可避免的,和諧是可欲而不可求的。
聖人如孔夫子,蘇格拉底,移鼠(耶蘇,唐朝人翻譯),釋伽牟尼,也搞不和諧自己的夫妻關系,所以孔夫子抱怨:“唯女子与小人為難養也”,蘇格拉底自嘲:“雷霆之後,必有暴雨”,移鼠終身不婚,連老婆都不敢娶,放棄家庭,釋伽牟尼帶領兒子出家當和尚,以逃避婚姻家庭和他老婆的羈絆。
但中國的孔夫子和他的後學之徒比其他西方三位聖人及其門徒就是高明,他們發明並完善了一整套家庭倫理制度和社會禮儀規範,這就是全世界獨一無二的“三從四德”和“三綱五常”制度。這些倫理規範和禮儀制度,清楚地規定了男性和女性在家庭中和社會上的地位和行為規範,有效地緩和了家庭矛盾和夫妻沖突,使婚姻不致破裂,家庭得以維持,社會得以延續,數千年而不崩壞,在“西學東漸”之前,一直處於和諧運行的狀態之中。
(未完待續)
軒轅伊尹雜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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